纽约理工学院学生员工手册包含有关纽约理工学院学生就业的政策、程序、法规和指南。学生员工手册的目的是帮助学生了解学生就业过程。
学生有责任理解、遵守和遵守本手册中包含的所有政策、程序和流程。通过学生就业办公室接受就业,学生承认他/她将遵守管理学生就业操作和流程的所有适用法律、政策、程序、法规和规则。可能会不时分发有关政策变更的更新信息或全新的手册。鼓励学生员工通过学生就业办公室网站访问当前手册。学院保留更改、修改、修正、取消或终止其任何政策、程序、做法和雇佣条款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
学生就业办公室还充当所有校内学生就业机会的信息交换所。学生就业工作人员协助纽约理工大学的学生、教师和社区服务机构处理所有学生就业相关事宜。请访问或联系学生就业办公室以了解有关学生就业机会的更多信息。
学生就业适用于具有良好学术地位的入学学生,并且对于校园内的一些工作,已经证明有经济需求。财务需求由财务援助办公室确定,并基于FAFSA(联邦学生援助免费申请)表格中提供的信息。如果您不知道您的联邦勤工俭学状态,请前往经济援助办公室并与代表会面。尽管国际学生没有资格获得联邦援助,但他们可以申请其他通过学生援助计划资助的校内学生就业,该计划由学生就业办公室管理。
纽约州是一个“随意就业”的州。纽约理工大学雇用的学生将被视为随意雇员。雇佣关系可根据任何一方的意愿终止。随意雇佣规则允许主管或学生就业办公室随时以任何理由终止学生雇员,除非合同、州或联邦法律、宪法要求或公共政策阻止解雇。本政策不适用于作为工会雇员或某些研究生助学金的学生的雇佣关系。
纽约理工大学的每个学生员工都可以通过学生就业办公室网页访问这本学生员工手册。该学生员工手册是最新的最新的,并包含我们机构的完整和准确的政策与已发布的日期。
学生就业岗位从 7 月 1 日到 6 月 30 日。
由纽约理工学院全额资助的校内职位。这些职位对任何被录取的学生开放,无论他们的经济援助计划如何。学生按小时付费。
职位由美国政府全额资助,作为其经济援助计划的一部分,授予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在校内或校外以小时工资工作来赚取资金。
处于学术或纪律观察期的学生没有资格工作
已毕业的学生在毕业日期之后不得在校园内从事学生资助/联邦勤工俭学的工作,除非他们继续在纽约理工学院的下一个课程级别接受教育。
在学年期间,学生每周最多可以工作 20 小时。在暑假和休息期间,学生每周最多可以工作 35 小时。
禁止学生拥有、分发或共享通过作为学生员工的工作获得的信息,无论其目的或用途如何,或为自己或他人的利益而使用部门信息或服务。违反保密规定是通过校园生活院长办公室立即终止雇佣和纪律处分的理由。
在学校上课期间,学生每周最多可以工作 20 小时,在学校放假期间最多可以每周工作 35 小时。
学生一天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
所有学生必须在每个工作周结束时提交他们的时间表。
在职业服务部门批准合同和所需的文书工作之前,学生不能开始工作。他们不能在学生合同上注明的开始日期之前开始工作。
学生员工和主管都应确保学生员工每周在纽约理工大学工作的所有工作时间不超过 40 小时。学生员工受公平劳动标准法 (FLSA) 的保护,如果他们每周工作超过 40 小时,则必须获得加班费。FSLA 不需要为周六、周日、节假日或正常休息日的工作支付加班费,也不需要为夜间或周末工作支付额外费用。联邦勤工俭学资金将不用于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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