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类型的签证允许持有人工作,但须遵守某些固定标准。该标准仅在完成第一学期的学习后才适用。这使得除了大学或机构背景之外更难找到工作。
学生就读于公认的大学课程,攻读学士、硕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该签证还有助于其持有人在根据《高等教育法》规定设立的学院、大学和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某些学习。
在学习,学术机构(社会学院或更高)研究和学习
热衷于在受高等教育法或特别法管辖的教育机构(社区学院或更高)学习、研究或注册全日制课程(即学士、硕士、博士)的人。
·最长停留时间
允许的最长期限为2年
﹒申请中心
根据规定,需要向您所在国家或最后一所学校所在国家/地区的韩国外交使团提交申请。
.基本文书工作
一般文件
1.签证申请表(Form#34)、护照复印件、普通尺寸照片—张、费用
2.特定院校的商业登记证(或个人编号证明)复印件
3.通常的录取通知书(由大学院长/校长签发)
4.亲属证明文件((需提交父母的余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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